关于远程医疗的一些认识误区,你必须懂!
2015/5/11 汇医在线

    

    

     一、远程医疗需要牌照

     远程医疗包括两种行为,一种是医疗机构利用远程医疗手段向其他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形象的比喻为B to B的服务,另外一种是医疗机构利用远程医疗手段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形象的比喻为B to C的服务。所以,只要是正规医疗机构都可以开展远程医疗,并不存在所谓的国家颁发网络医院牌照的依据。

     二、国内“第一家”、“第一批”网络医院的说法

     实际上几年前,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推动下,很多医院都已经建立了远程医疗中心,向二三线城市提供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医院、网络门诊作为延伸医疗机构覆盖范围的技术手段,早就存在于医疗卫生领域。与现在兴起的远程医疗平台公司的区别在于,医疗机构自身主办的网络医院,大多数是公益性、政策性、政绩性的工作,缺少市场化意识、缺少运营维护体系,在调研中发现这类远程医疗的营建条件都很好,缺少软性的服务体系和运维体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缺少的不是远程医疗的技术平台,而是运维体系、市场渠道和病患关爱体系。

     三、平台公司只要跑马圈地把医院圈下来,别的平台机构就进不去

     实际调研的情况来看,开展远程医疗的医院,对于技术平台提供商并没有排他性安排,而是采取类似分销渠道一样的措施,进入医院许可的平台公司通过与医院签署协议,均可作为医院远程合作机构,利用自有平台或者医院平台,导入患者开展诊疗。平台公司的门槛不在于前期跑马圈地构筑壁垒,而在于是否拥有先进的技术平台,完善的线下服务体系。当前以市场为导向的前提下,医院运营越来越透明化,通过”一纸协议“阻挡别的机构进入医院合作领域的作法,已经没有太大生存空间了。

     四、收购很多医疗信息化公司就可以打通医院信息系统的对接

     我国医疗信息化行业竞争激烈,厂商众多,医院信息化系统千差万别,医疗机构间的信息系统对接存在标准难统一、二次开发繁琐的问题。那么收购很多医疗信息化企业,就能打通医疗机构信息化接口么?这种假设是个伪命题,因为医院的信息系统安全性要求非常高,医院相关信息的外传必须征得医院同意,任何HIS厂商在没有医院许可的情况下,是不可能私自联接和打通医院信息系统的。这就好比开锁公司,只有客户在有要求和许可的前提下,才能用工具打开用户家门,而不是因为有工具就可以随便进入百姓居所,HIS厂商要使用和打通医院信息系统必须征得医院的授权,而且要以此为医院创造价值。所以现在来谈打造his系统一体化建设发展费控系统,电子病历中心等新事物,为时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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