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这些食品不合格!这些“神药”广告很虚假!
2016/4/22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焙烤食品、粮食及粮食制品、调味品、蜂产品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7类食品67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72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其中天猫网站、淘宝网、沃尔玛均被抽检出不合格商品。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测到4起药品和2起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内容均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扩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做功效证明等问题,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严重危害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不合格商品有哪些?

     天猫(网站)盛洲食品旗舰店销售的标称厦门盛洲植物油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盛洲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

     检测出的问题:

     溶剂残留量检出值为15.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海口国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吴川市兆京三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壹斤多二两酒(浓香型白酒)。

     检测出的问题:

     酒精度检出值为40.9%vol,比标准规定(37%—39%vol)的上限高出4.9%。

     淘宝网思量食品屋销售的标称武城县丰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圣伦哈雷(烘烤类糕点)。

     检测出的问题:

     苯甲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0.1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山梨酸及其钾盐检出值为1.5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g/kg)高出50%;

     柠檬黄检出值为0.003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0.95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g/kg)高出90%;

     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检出值为3.4,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高出2.4倍。

    

     北京市石门莉莉食品批发店销售的标称石家庄市鹿泉区元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薯饼。

     检测出的问题: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0.64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g/kg)高出28%;

     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69,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高出69%。

     沃尔玛(广东)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汕头金砂东路分店销售的标称兆玮呈富(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口的原产自台湾的活力本味青葱饼干。

     检测出的问题:

     柠檬黄检出值为0.005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天猫(网站)味然食品专营店销售的标称河北旺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唇动白色经典(牛奶味涂饰蛋糕)。

     检测出的问题:

     纳他霉素检出值为19.1mg/kg,比标准规定的(小于10mg/kg)高出91%;

     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检出值为3,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高出2倍。

     如何处理不合格产品?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河北、山东、广东、福建等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北京、浙江、广东、海南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6起虚假宣传广告

     黑龙江全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天麻追风膏”

     该产品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两副药治好各种骨关节疾病,一副药用之后,关节紧贴入位,弯不下腰的也能弯了,红肿僵硬的也消退了。第二副药用之后,原本弯着的腰伸直了,关节修复如初”等。

    

    


     哈尔滨中药四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参南星口服液”

     该产品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卧床不起脑中风后遗症的,服用产品后,一天一个样,很快就能坐起来,站起来,走起来,六个月的时间,完全恢复成正常人”等。

    

    


     通化新东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降糖胶囊”

     该产品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使用3天,患者血糖平稳下降;一个月后,胰岛素分泌就可以基本得到恢复”等。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仙藜口服液”

     该产品通过广播健康咨询的方式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使用一个多月,身上因为糖尿病引发的瘙痒消失了,不用挠了,晚上睡眠也好了,饭后血糖也降下来了,还平稳了”等。

    

    


     上海泰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康态胶囊”

     该产品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使用产品不到15天,血压降下来了,畏寒肢冷消失,睡眠香甜;三个月后,偏瘫的肢体运动正常,晕眩耳鸣消失,视物不清,脖子僵硬等问题也消失”等。

    

    


     北京美诺保健食品厂生产的保健食品“康欣牌波尔特胶囊”

     该产品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用西药降糖,是一条错误的道路,只会让疾病越来越重。使用当天,感觉身体有了劲,走路不踩棉花;使用三个周期,使用降糖针或吃药明显减少,不再嘴馋,敢吃能睡,平稳控糖,恢复糖代谢。告别并发病,重做健康人”等。

     上述违法广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其违法行为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撤销其有效期内的广告批准文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违法广告的跟踪监测工作力度,一经发现,要及时采取责令其产品暂停销售等措施,联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第70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提示关注注射用单磷酸阿糖腺苷安全风险。

     单磷酸阿糖腺苷临床用于治疗疱疹病毒感染所致的口炎、皮炎、脑炎及巨细胞病毒感染。监测结果显示,注射用单磷酸阿糖腺苷不良反应报告数量近年来呈快速增长趋势,严重不良反应报告较多,超适应症用药现象比较突出。

     注射用单磷酸阿糖腺苷可引起严重的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过敏样反应、呼吸困难等,单磷酸阿糖腺苷还可能会引起精神障碍和神经损害(如震颤、四肢麻木、惊厥、意识障碍等)以及骨髓抑制(如红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血小板数减少等)。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据库中有关注射用单磷酸阿糖腺苷的严重不良反应报告占总报告数的5.05%,14岁以下儿童不良反应的报告约占80%。

     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据库数据分析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建议:

     医务人员在使用本品前应详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对本品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给药期间密切观察患者,一旦出现异常应立即停药并进行救治。

     建议医务人员使用本品时应遵照药品说明书严格控制适应症。目前尚无儿童应用注射用单磷酸阿糖腺苷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系统研究资料,建议儿童使用时权衡利弊。

     建议生产企业加强对注射用单磷酸阿糖腺苷的安全性监测,尤其关注儿童用药的安全性问题,同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宣传培训,确保产品安全性信息及时传达给医生和患者,指导临床合理用药,以减少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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