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二)
2016/4/29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2016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4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201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1.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2.健康工人健康企业健康中国

     3.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健健康康退休

     4.健康就是财富

     5.职业健康幸福

     6.健康劳动,幸福生活

     7.创建健康企业,促进劳动者全面健康

     8.科学防治职业病

     9.关注职业卫生,关爱幸福人生

     10.关爱农民工职业健康

     11.创建并推行健康企业文化

     12.做好职业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健康损害

     13.开展职业健康促进,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

     14.工伤保险,有力的保障

     我国首个民用防护口罩国家标准发布

     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这是我国首个民用防护口罩国家标准,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两大防护指标=对细颗粒物(PM2.5)的防护效果+佩戴的安全性能

     由于口罩种类繁多,加上缺少统一的标准规范,口罩市场乱象丛生。此次发布的《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有两大关键指标,即对细颗粒物(PM2.5)的防护效果和佩戴的安全性能。

     防护效果级别是根据国家空气质量标准中空气质量类别设置的,由低到高依次分为四级:D级、C级、B级、A级。对应的使用环境为,D级适用于中度(PM2.5浓度≤150微克/立方米)及以下污染、C级适用于重度(PM2.5浓度≤250微克/立方米)及以下污染、B级适用于严重污染(PM2.5浓度≤350微克/立方米)、A级在PM2.5浓度达500微克/立方米时使用。

     为保证消费者佩带防护口罩时的安全性,标准要求口罩应能安全牢固地护住口鼻,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角和锐利边缘。考虑到佩戴者行走时的安全性,标准规定口罩下方视野应不低于60度,避免因口罩拱形设计过高影响佩戴者的视线。

     国家标准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可以根据空气质量情况选择合适的口罩佩戴,使吸入体内的空气质量达到良及以上水平。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民用防护口罩市场无标可依、无标可查的混乱现象,对有效规范市场、合理引导消费起到保障作用。

     职业放射你造吗?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症状

    

    

     放射性疾病的分类方法较多,如一般可按射线的作用方式和来源分为外照射放射病和内照射放射病;按受照剂量(exposure dose)的大小、作用时间的长短和发病急缓分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放射病;接受照范围的大小、部位、损伤波及范围分为全身和局部放射损伤;按是否伴有其他致病因素所致损伤分为单纯放射损伤和放射性复合伤(radiation combined injury);按辐射效应出现的早晚分为早期效应和晚期效应;按发病与职业的关系分为职业性和非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等。

     (一)电离辐射所致的全身性疾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和内照射放射病。

     (二)电离辐射所致的组织和器官损伤:皮肤损伤(急性和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甲状腺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炎、放射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放射性甲状腺良性结节)、眼晶体损伤(放射性白内障)、肺损伤(急性和慢性放射性肺炎)、骨损伤(各类放射性骨损伤)、性腺损伤(放射性性腺损伤)、其他组织器官损伤(放射性脑脊髓损伤、放射性口腔炎、放射性肠炎、放射性膀胱炎等)。

     (三)电离辐射诱发的恶性肿瘤:根据国家标准GB/T18201-2000和GBZ 97-2002,放射性肿瘤包括:白血病(除外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甲状腺癌、骨肿瘤、肺癌、皮肤癌、乳腺癌、其他恶性肿瘤(包括肝和胆道系统恶性肿瘤)。

     (四)放射性复合伤:放烧复合伤、放冲复合伤等。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新华社,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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