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聋发聩:“去库存”不是房地产调控的最终目的!
2016/3/6 房地产决策参考
看了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和官员对于房地产“去库存”的诸多建议、发言,让笔者深感失望的一点是,上至决策层高官,下至专家、企业家,凡谈房地产者,皆满口“去库存”、去库存之术,仿佛今日房地产之病,只要一去库存,就万事大吉了。这些言论,老实说,比起任大炮先前之“炸掉库存”论对房地产的认识,不知差几千里。
任大炮的“炸掉论”,听起来仿佛危言耸听,仿佛是浪费社会财富,实则充满理性和智慧。撮其要,无非是说,今天的房地产库存,很多都是无效库存,是永远都卖不掉的库存,也是不该卖掉的库存。这样的库存,最科学的处置办法就是“炸掉”。任大炮的言论,正是从着眼于社会资源合理配置、节约社会资源的角度而言的。这样的无效库存,如果非要通过搞一些强刺激措施,不卖掉就是不行,那试问——卖出去了,这样的房子就有用了吗?就盘活了社会资源了吗?就由社会负资产变成正资产了吗?
把无用的房子卖出去,只不过是把无用资产转移了,某种意义上说,可能是对社会资本的一种更大浪费,动用社会公共财富和资源去强制或者引诱一种不理性的消费行为以去“消耗”掉那些无用的“社会负资产”,不啻一种“犯罪”。
这就如同看病。如果把社会上所有人的疾病视为一种库存,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花钱”“去库存”才算科学合理呢?有些病是在目前科技条件下断然治不好的,如果把天量的看病费用花在这些人、这些病身上,肯定是不合适的。如果你非要用道德来绑架笔者,那我也不准备反驳。
还有一种情况,据新华社调查,有的领导得一个普通感冒,就要求住院;有一位退休省级干部住一次院花费就高达300万元。在普通人看病难、看病贵的语境下,这种“去库存”的办法,除了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又有多少人赞同呢?
把医疗“去库存”的种种不理性行为,推及到房地产身上:如果不分青红皂,不问库存本身是非,盲目去库存,我看,除了给库存当事人及其受益人带来好处之外,全社会其他人都是这种恶性库存的埋单人,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那些不理性的为恶性库存接盘的“接盘侠”。
在不计社会成本、不惜浪费社会财富“去库存”之前,我们应该抽出一点时间,先搞清楚:哪些库存才是真正值得去的库存?值得去的库存,才应该想方设法去去,而不应该大水漫灌、利益均沾、见者有份,造成社会资源和财富的再次浪费。
如果我们还真的有一点进取心和责任心的话,我们更应该去深究,为何造成了这些不良甚至恶性库存?是谁造成的?是不是应该有些惩戒措施,以儆效尤?是不是确实应该真正研究一下,采取一些什么样的有效措施去规避,从今以后再也不会发生类似的现象了,以避免库存“一边去,一边产生”的恶性循环?
这样的担心多余吗?完全不是。从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库存来看,恰是库存“一边去,一边产生”。
这不是随便结论。听听住建部部长陈政高3月5日在“部长通道”接受媒体采访时怎么说:
“……目前城市间的分化严重,1-4线城市情况大不一样,而且情况越来越严重。……待售面积太大,库存太大,达到了7.18亿平方米。增速也很快,达到15.6%。”
库存的增速达到15.6%!!恐怕远远高于很多城市去库存的增速了吧。
如果不从全局、不从区域和城市发展、不从中国经济地理本身的演变规律,去科学理性看待库存,不科学去库存,不出台规避无效库存越来越多的有效措施,这库存不但永远去不完,而且会进一步浪费社会不计其数的财富和资源,进而形成更多的呆坏账,给金融、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风险和损失。
良性的库存,是城市发展、经济发展、房地产发展过程中一种正常的经济现象,如同厂家的仓储里总会有适量的产品留存一样。恶性的库存,恰是违背城市发展规律、经济发展规律、房地产发展规律,大搞“土地财政”、“形象工程”、“钱权交易”的产物,如同现在是智能手机时代了,厂家还非要去生产BP机一样。房地产“去库存”,并非房地产调控的最终目的,而是国土开发顺应经济和城市发展规律,优化、整合空间资源、地理资源、信贷资源、社会资源。
盲目去库存,只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库存,更大的负资产。(转载请注明出处。《房地产决策参考》高级分析师 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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