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建委连夜发文:通州商务公寓、商办项目限购  这届人民有的不行了!
2016/5/6 房地产决策参考

     盛传多日的北京通州“商住房”限购的消息,终于尘埃落地。

     5月5日晚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州区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规定,今后,居民想要购买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应满足本市住宅限购条件,商业、办公项目销售对象也限定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再对居民销售。

    

    

     据接近北京市住建委的消息灵通人士透露,北京其他各区类似项目的销售管理也在积极调研之中。

     《通知》明确,从5月6日起,购买通州区商务型公寓的家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没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或单身人士。

     2.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5年(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通知》规定,暂停向以下家庭出售通州区商务型公寓:

     1.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在本市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核验购房资格时计入该家庭的住房套数。

     《通知》明确,通州区新建商业、办公项目应当按照规划用途销售,只能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且上述单位购买后再出售时,仍须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通知》规定,文件发布次日起,居民家庭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今后在核验购房资格时计入该家庭的住房套数。5月5日前已由居民家庭或个人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再次出售时可按之前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其他规定不变。

     那么,目前通州区哪些房子属于文件中规定的商务公寓和商办项目呢?如何认定这三类房产,恐怕才是解读这个文件的关键。

     接近北京市住建委的消息灵通人士向《房地产决策参考》表示,目前看,商务型公寓属于通州特有的一类产品,其他区基本没有。也就是说,商务型公寓的概念,并不等同于北京各区大量存在、我们通常认为的商住房。

     该人士称:“提醒一下,这次政策里的商务型公寓和商住是两码事,是仅在通州新城核心区批的几个项目,是非住宅性质的,但有居住功能的项目。”

     换句话说,目前通州区包括核心区,在售的大量商住房,并非商务公寓,而是规划用途为商业、办公,但在验收后,开发设计或改造成具有独立厨卫、上下水等用于居住的项目。而根据规定,这类项目从5月6日起,应当按照规划用途销售,不能卖给居民了,只能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且再出售时,也只能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从这个意义上说,《房地产决策参考》分析师一力认为,上述限购政策,受影响最大的应该是通州区目前大量存在的商改住、办改住项目。这些项目,一方面面临对产品做重大调整,一方面,购买人群将大大缩小,目前已经无法改产品或已经在售的大量商住项目,将面临市场剧变带来的阵痛。

     不过,尽管这是继去年八月通州区出台住房限购政策之后的第二次限购,笔者认为,通州楼市整体上行的趋势将难以改变。尽管近期看似都是对通州楼市不利的消息,但这都是表面现象。

     通州之外其他所有区的每一次地王的诞生,都是在为通州背书。你限不限,它的价格都将在那里。

     5月5日,大兴黄村兴华大街DX00-0202-0307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卖出了3.57万元/平米的天价楼面价,南邵镇两宗住宅用地的楼面价也高达3.7万元/平米左右。如果说大兴还有第二机场的“卖点”,那么,昌平的南邵镇又凭借什么具体的重大利好斩获如此“天价”呢?

     可见,市场的疯狂,已经远远超越区域层面!通州即使没有副中心,房价也会正常上涨。

     不过,话虽如此,笔者也转念一想,假如通州区的政策出台是在白天,或者说是在大兴卖地之后,而不是晚上,会不会对大兴兴华大街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的地价造成影响呢?尤其是,如果北京其他各区类似的新政也落地的话。

     卖地的,是不是也挺鸡贼?!

     也许,有了通州的先河,“商住房”这样一个本来就是个怪胎的产品,从此就真的告别一个时代了。这届人民不能买,下届人民行不行呢,在经济下滑、卖地却可一日收金百亿的巨大诱惑下,也说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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