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吴亦凡解约真相
2015/11/11 娱乐欠儿登

    

     韩国SM娱乐公司以组合EXO前成员鹿晗擅自在中国进行商业活动、损害到公司利益为由,对鹿晗及聘请鹿晗担任代言人的广告主提起诉讼,并发表公开声明。2月6日下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原EXO成员吴亦凡与鹿晗状告SM公司要求解约一案进行了最新一轮调停,但依然未能促成双方和解。当天的调停是法院对吴亦凡与SM公司进行的第四次调停,也是对鹿晗与SM公司进行的第三次调停,吴亦凡与鹿晗的法律代理人表示,虽然未能与SM公司达成一致,但双方都同意了安排下一次调停。

     【吴亦凡、鹿晗“解约门”】

     据悉,吴亦凡和鹿晗分别于去年5月、10月向SM娱乐提出解约诉讼,要求解除专属合同的法律效力,主张SM娱乐对由韩国成员组成的EXO-K和中国成员组成的EXO-M存在差别对待问题,认为SM娱乐把主要资源都分配给了EXO-K,令EXO-M的活动陷入了停止状态,无法取得收入支持个人经济活动,而SM娱乐则指责EXO前成员吴亦凡、鹿晗是为了个人利益单方面毁约。

     吴亦凡

    

     2014年5月15日,韩国SM公司当红韩国男子组合EXO成员、小分队EXO-M队长吴亦凡(KRIS)正式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请求判决与所属经纪公司SM专属合同无效。

     经历数年磨练才得以出道,如今正当如日中天的势头,为何吴亦凡会提出和SM公司解约?

    

     消息人士指出,原本双方协商好,吴亦凡先提出解约,然后双方会庭外和解,吴亦凡依旧是EXO的成员。公司这么做是为了以此遮盖2014年EXO受到的种种重创新闻。不过令SM公司没有想到的是,国内的经纪公司早就打起了EXO组合里几位中国男孩的主意,而高大帅气、拥有众多粉丝的吴亦凡,更是国内各大公司争相邀约的对象。

     15日传出解约消息没多久,一篇题为《吴亦凡:公司将我当做机器》的文章在各大网站出现,内文充斥着吴亦凡对SM公司非人道行为的控诉,更称吴亦凡虽然累得不行,但却拿不到应有的报酬,生活十分拮据。不过却有相关报道指出,吴亦凡其实是个富二代,在他很小的时候,全家就移民加拿大了。据说去年底吴亦凡曾在微信朋友圈晒出一双85年产的飞人一代篮球鞋,这双鞋目前在国内至少要5万人民币,还不一定能买到真货。从他平时出行的行头来看,这种说法并非凭空猜测。

    

     对于吴亦凡解约的解释和猜测也很多。一方面这篇文章指出吴亦凡在工作中受到打压和控制,并有传言吴亦凡因压力过大而造成身体不适,甚至有患有心肌炎的可能。而另一面则是斥责这篇文章的内容被添油加醋了不少,授意其加料的幕后黑手很有可能是国内的经纪公司,这样做的目的是激怒SM,逼迫吴亦凡解约,然后回国当摇钱树。

    

     图片来源网络

     吴亦凡在微博首度回应解约,称:“螳臂挡(编者注:当)车,我还安好。为所有人祝福,祝福你们越来越好。感谢所有支持我的人,感谢所有的声音。吴亦凡一直都在!2014.5.16”

    

     鹿晗

    

     韩国男团EXO中国成员鹿晗于10月10日上午9时许由代理律师向韩国首尔地方法院递交起诉书,申请与SM公司合同无效。消息发布后经过将近6小时,鹿晗所属韩国经纪公司SM公司就表明了官方立场。

     SM方面表示“鹿晗提出了由于健康原因,以及和EXO团体活动相比,更想集中于中国国内的个人活动的意见。但在讨论商讨日后日程活动计划的过程中突然提出诉讼,对此表示很疑惑。”

     SM方还意有所指地表示,“和KRIS事件一样,在提出诉讼时无任何理由的选择了同一个法务法人,选择同一种方法提起诉讼。我们认为这是在通过团体活动取得巨大人气后,无视团体活动以及包括公司在内的所有相关合约当事人,以个人利益优先而提出的诉讼。”以及认为“并且能够感觉到其背后存在的背景势力。”

    

     其实早在一个多月前,鹿晗将解约的小道消息就不胫而走,当时EXO在长沙录制完湖南卫视《中秋晚会》,他未随大部队行动,立即有人传出他连夜“跑路”的消息;之后,鹿晗回北京过中秋,因持续的神经性头痛请假休息,“解约”之声再起。

     9月11日,鹿晗更新微博表示自己因长期劳累出现了神经性头痛等病症,医生强制自己需要休息一段时间,因此泰国的活动无法参加。微博一经曝出,不少粉丝就留言希望鹿晗早日康复。据了解此前在举办长沙演唱会的时候,鹿晗就曾因中暑晕倒,在演唱中途退场。

    

     在9月初,就有网友目击鹿晗在医院挂号看病,面容十分憔悴。并晒出了当天鹿晗看病的现场照片,粉丝都非常担心的表示“希望现场的网友千万不要透漏鹿晗的地址,能够让他有个安静的假期。”7月末,EXO在长沙举办“2014EXOTHELOSTPLANET中国巡回演唱会”当天鹿晗在演唱完《咆哮》后就短暂离场,据说是因中暑下台呕吐。

     【SM对吴亦凡、鹿晗提起诉讼】

     SM公司最近发表声明表示,在解约诉讼有一个结果前,吴亦凡与鹿晗都是SM公司的艺人,他们任何擅自进行的商业活动以及请他们进行商业活动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SM公司于2月5日突然发表声明,主张“以鹿晗在中国境内擅自从事演艺活动为由,对鹿晗以及聘请鹿晗担任广告代言人的广告主提起了诉讼,该诉讼已于2015年2月4日在上海的法院立案”。而昨天,鹿晗工作室也发声明反击,指责SM公司误导及恶意中伤鹿晗。

     一名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法院的调停最终不能成功,那么吴亦凡,鹿晗与SM公司的诉讼就将转为普通的民事诉讼,而这也意味着这起官司将走向长期化。

     而更加令人怀疑的是,为吴亦凡和鹿晗起诉SM公司的律师事务所和当年帮助韩庚起诉SM的是同一家,不知这之间是否有什么联系。不过无论这背后的真相如何,两位人气“小鲜肉”的粉丝都是令人感动地忠诚,不离不弃。希望最后这次的“解约门”带给中国以及韩国娱乐业的影响不会再被复制,以后能有更多的中韩合作发展,共同推动娱乐大国和娱乐强国的合作共赢。

     附——以下是2月5日发布的声明全文:

     S.M.ENTERTAINMENTCo.,Ltd。作为EXO组合成员——鹿晗、吴亦凡的合法经纪公司,已正式以鹿晗在中国境内擅自从事演艺活动为由,对鹿晗以及聘请鹿晗担任广告代言人的广告主提起了诉讼,该诉讼案已于2015年2月4日在上海的法院立案。就此,为了杜绝鹿晗与吴亦凡今后继续擅自进行演艺活动,并为避免更多的公司利益受到损害,SM公司特发表正式声明如下:

     吴亦凡与鹿晗分别于2014年5月、2014年10月通过韩国境内的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在韩国对SM公司提起了诉讼。在韩国法院尚未就此等诉讼开始正式审理之前,吴亦凡与鹿晗便借EXO组合的超高人气在中国境内无节制地开展电影拍摄、广告代言、出席颁奖典礼等演艺活动。吴亦凡与鹿晗的此等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EXO组合其他成员以及SM公司的权益,而且对SM公司的相关合作方等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SM公司通过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将EXO组合打造成了世界一流的团体。吴亦凡与鹿晗借SM公司通过不懈努力打造而成的EXO组合取得超高人气后,在无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无视契约、信赖及道德,仅为了个人私利便无故脱离了EXO组合。吴亦凡与鹿晗的此等行为,不仅是属于严重背弃SM公司与EXO组合其他成员给予之绝对信赖的不道德行为,更是一种滥用法律的行为。

     SM公司与吴亦凡、鹿晗签署的专属经纪协议,在韩国法院作出最终的确定判决之前仍继续有效。吴亦凡、鹿晗于此期间擅自进行的商业活动、广告代言、电影拍摄等一切演艺活动,均为严重违约行为,SM公司必将会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同时,协助或附和该二人违约行为的任何公司及个人,亦构成对SM公司及EXO组合权益的侵害,SM公司亦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就此,SM公司正式委托中国的金杜律师事务所对鹿晗及聘用鹿晗的广告主提起了诉讼,SM公司日后亦会通过采取一切法律措施,继续在中国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全力维护SM公司、EXO组合以及其他善意合作方的合法权益。

     S.M.ENTERTAINMENTCo.,Ltd。

     二〇一五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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